蒼南通報3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發表時間:2021-02-08 09:07:03 瀏覽量:638次 作者: 來源:
臨近春節,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入高發易發期,為了強化警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遵紀守法,平安文明出行,蒼南縣紀委縣監委通報3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1、靈溪鎮雙臺社區黨員陳志海醉駕問題。2020年1月10日,陳志海酒后駕駛小型轎車在靈溪鎮車站大道財富中心造成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被民警查獲。經鑒定,陳志海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3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2020年2月17日,縣人民法院判決陳志海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二十日,并處罰金3000元。2020年9月22日,陳志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礬山鎮楊子山村黨員張世曉醉駕問題。2020年6月9日,張世曉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至鹿城區湯家橋路與新蒲路交叉口,將車停放該處路邊后在車內睡覺,后被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張世曉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4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2020年7月10日,鹿城區人民法院判決張世曉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二十日,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20年9月26日,張世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縣藍天救援服務中心黨員黃友艦酒后駕駛問題。2020年1月13日,黃友艦在蒼南縣靈溪鎮江灣路路段前實施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0年1月13日,黃友艦受到蒼南縣公安局合并處罰罰款1700元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2020年10月30日,黃友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蒼南縣紀委縣監委)